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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:《腰斩》 中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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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现在的确是没保住性命。

我干巴巴地笑了两声,又停了下来。

喝醉的妻子推开了我的房门。

她的发型着装还是那么整洁,如果没有那一身酒臭,根本看不出来她已经神志不清。

她红着眼睛坐在我床边,认真地注视着我:“如果你现在很难过,有什么需要帮忙的,你就说啊。整天躲在这里什么也不说,图的是什么?!”

我对上她的视线。

她的眼睛很美,当被她注视时,我都会想起,我是因为这双眼而对她一见钟情。

我们曾经因为相爱而结合,在婚礼上互道誓言,承诺此生不离不弃。

我绝望又平静地告诉她:“因为我也不知道你能帮我什么。”

她站起来,胡言乱语地说了些什么,然后摔门离开。

如果我们的感情是因为某一方出轨而破灭,她一定会轻松不少吧。

假如其中一个人变心,那么婚姻的失败由叛徒担责就可以了。

但我们没有爱上别人,只是无法救助对方而已。

尽管爱到愿意相守一生,也无法相伴一生。

我疲惫地揉了揉眉心,再次打开文档。

仍是空白。

***

我还记得刚认识妻子时的心情。

那天我与往常一般将他的读者来信送去给他。他抱臂倚门,袖手旁观地看我弯着老腰一箱一箱地搬进屋,突然说道:“你今天遇到什么好事情了吗?”

我摸了一下自己的脸:“这么明显吗?”

他的回答还是一如既往的文艺:“闪闪发亮的。”

“说起来还得谢谢你,”我亢奋地傻笑,“相亲遇到一个条件很好的姑娘,家境好,性格好,人还特别漂亮。我本来还以为没戏的,但她是你的死忠粉丝,对你迷得要死。一听到我认识你就马上打开话匣子了。”

他说:“哇哦。”他放下了装满书信的箱子,端出了茶具。

我对他反反复复地咀嚼我与姑娘三小时的对话内容,而他则气定神闲地喝着茶,偶尔在笔记本上涂涂画画,完全当我是个取材对象。

我意犹未尽地:“兴趣爱好和三观都特别契合,我觉得她一定是我的真命天女。”

他放下笔:“初恋真可怕。”

我说:“所以你不打算谈恋爱?”

他不置可否:“我很擅长写爱情小说哦。”

我放下杯子:“你有性经验?”

他点头:“有。”

我紧张地小声问:“……感觉如何?”

“感觉?”他端起杯子,遮住了他的大半边脸:“黏糊糊的。”

他像是对这个话题厌倦了,低下头重新开始整理收到的书信。

我发现他每天都在不断地写着东西,他靠文字维生,也靠文字娱乐。即使偶尔会分散注意力在其余大众娱乐上,也只是为了取材,或者“学习”受欢迎的要素,基本坚持不了多久。

“会在某个时刻觉得索然无味。”他说。

听起来更像是**后的感想。

但拜此所赐,他出书的速度越来越快,也越来越叫座,粉丝的人数也越发庞大,幸好互联网逐渐发达,很多邮件可以通过E-mail送达,否则编辑部极有可能需要开辟一个办公室专供存放他的信件。而他也花费了庞大的时间去回应这些信件——这是他唯一能坚持一年以上的娱乐,甚至可以不惜为此牺牲睡眠。

我问他:“扮演受欢迎的角色,跟摸不着的人互相说着半假不真的话,会觉得开心吗?”

他坐在书信的海洋当中,对我说:

“当然开心呀。”

“能被人需要,怎么可能不开心呢。”

***

小张突然约我出来。

他为买醉而来,几杯黄酒下肚后,平日那张社交用的脸逐渐溃散了。他用手指捏紧了酒杯,慢慢红了眼眶:“我跟你说,原来现在的宣传和活动,都只是为了卖他的遗作。”

小张自顾自地说着,脸上带着苦笑,眼泪却无声地滚湿了脸庞:“那是我第一次负责他的稿子,我当时能力不足,没能让它过稿。反而是他安慰我,然后就说要去深山里取材……”

“之后他就没有回来了。”

泪水打湿了他的衣领,但小张置若罔闻:“如果之前过稿了,也许他就不会……但现在人不在,却反而拿来卖钱,还在这种时间卖……还卖给那个林树新……”

“你说他这种人哪来的钱买?买回去要做什么?”

“是我没用……”

“怎么能卖给害死他的人呢……”

小张哭到抽噎,仿佛被懊恼压垮的海绵般,湿漉漉地倒在座位上,引来服务生的侧目。

我什么都没有做,只是看着他被席卷而来的悲痛击倒。

我没想过小张竟然如此伤心。

明明与他共事最久的人是我,那本遗作,一开始负责的人也是我。

这份追悔莫及,本应是我的东西。

他开始写那个故事时,我正将生活生活的重心偏移到恋爱上。

工作四五年,死水般的生活全靠爱情滋润。我与女友打得火热,每天挖空了心思与她见面。

每次到他家里,没说几句话,我都会把话题绕到我的恋爱上。不少同事因此而骂我很烦,但他仍与往常一般,边做笔记边听我自言自语。

我忽略了不少显而易见的征兆。

某天下午,他突然递给我一份打印稿件:“看看吧?”

我赶紧放下茶杯双手接过:“这是?”

“受你启发,新写的恋爱小说,现在就看看吧。”

我从稿件的左上角偷看他,他坐回沙发,像被吞下般陷入坐垫之中,他视线低低地落在我膝盖上,眼睛下青黑一片,看上去瘦了些。

他感应到我的打量,抬起手,遮住自己的上半边脸,手背下只露出苍白尖削的下巴。

他第一次完全拒绝与我目光交流:

“别看我,看我的稿子就好。”

这是一个以青春校园为背景的故事。

主角是一位女高中生,朋友不多,无甚特长,成绩平平,与其他女同学一样单恋着年级的白马王子。

王子温柔帅气,品学兼优,理所当然地是个男女老少都喜欢的角色。

唯一不同的是,女主角全程在犯罪边缘徘徊,她上学偷王子的饭盒,放学摸去教师办公室翻王子的个人资料,想尽一切办法去接近王子。

然而即使是这种凶猛的攻势,女主角也没能得逞。

这位完美的王子有些少无伤大雅的谜团。

他永远对自己的家庭状况讳莫如深,父母永远会在家长会时缺席,信息登记表上的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都是假的,户口簿上的居住地址是一间待售的空置房。一旦离开学校,没有任何人能联系到他。但鉴于他成绩优异、作风自律,所有人都不会对他的异常过多询问。

于是女主角决定放学后跟踪他。

故事暂且断在这里。

我放下稿件:“一开始还以为是你出道作的姐妹篇,没想到后续还挺特别的,应该能放杂志上连载。”这女主角换个年龄和故事背景,分分钟要被拘留好几天。

他抱膝坐在沙发里,没有露出任何喜悦的神情:“是吗,不过这次不会是长篇,我等写完后再交上去。”

我从故事中回过神,才发现已经天黑了。只有我身旁的台灯亮着,堪堪足够看清纸张上的文字。而他蜷缩在黑暗中,像是一具诡异地架在沙发里的,会呼吸的雕像。

有些不对劲。

我起身打开屋里的灯,发现厨房的洗碗槽里堆满了没有清洗的碗筷,地上则被外卖饭盒占领了,堪称寸步难移。我打开他的冰箱,里面空空如也。

我自作主张地清洁了厨房,他从沙发巢穴中走出来,站在门边看我,一如既往地袖手旁观。

我说:“刚认识你的时候,我也帮你搞过不少卫生,你刚搬过来的时候还说接下来能独立呢,果然时间长了,还是会犯懒吧。”

他点头,双手抓着那叠薄薄的打印纸。

我给他冲了热茶,叫了外卖,两个人围着茶几解决了晚餐。我看他手指甲已经很长了,便问他要不要我帮他剪。

他一言不发,只是放下稿件,手背朝上地向我伸直手指。

我第一次这样握住同辈男性的手。

他的手非常漂亮,除了抓笔写字造成的手茧外毫无瑕疵,出于对这双手的敬意,我小心翼翼地替他剪好了。

我本想跟他说,有什么困难就打电话叫我,但想到女友约我明晚见面,就把话咽了回去:“下次我们一起去剪头发吧。”

他低着头,注视着刚修剪好的指尖,微不可察地点头。

他的手很冷。

而我因为不想麻烦,对他说了这样的话。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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